台北市立天母國中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

班級經營計畫

班級:1 12                                           導師姓名:陳雅娟

 

項目

內容

備註

1.親師聯絡方式

1.平日請利用聯絡簿溝通

2.可打2871-6728258至社會科辦公室找112導師

3. 若有需要可到校懇談(請先電話聯繫預約時間)

 

2.重要活動

1.92. 9. 3學校日舉行親師座談會

2.92.10.23一年級徒手操比賽

3.92.12. 6校慶運動會及園遊會

4. 92.10. 710. 8第一次段考

  92.11.2711.28第二次段考

93. 1.14 1.15第三次段考

 

3.申訴方式

1.若孩子回家告知有不愉快事件或被欺負、不平對待等,請先與導師聯絡,瞭解詳情,再請學校進一步處理。

2.若為有關全班一致性事務之意見,可向班級家長代表反應,再與老師溝通。

3.有關學生權益之事務或制度,先經導師瞭解後,再由導師向學校相關處室反映。

 

4.輔導與管教

1.學校老師之輔導管教乃基於善意,目的在教化學生,非責難學生。

2.配合訓導處要求學生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與禮貌,建立符合社會規範之行為。

3.建立學生個人積極主動之學習習慣及態度。

4.協助培養孩子對自我及團體之責任感,並使之互助互重,以期凝聚班上之向心力。

 

5.班級活動

1.早自習及班會除安排考試外,亦安排以下主題活動(1)勵志文章分享

        2)成語動動腦練習

        3)英文單字2000背誦

        4)優良影片欣賞

        5)班級圖書借閱

2.班級校外教學活動:ex參觀展覽或博物館

 

6.班級常規

 

詳見註冊所發之112班級常規細則(已貼於聯絡簿之封面或封底)

 

7.帶班理念

1.容許孩子犯錯,但勿一錯再錯。

2.讓孩子在被尊重的氣氛中學習,也要孩子學習尊重自己和他人。

3.培養好的學習及閱讀環境,提升孩子視野和胸襟、人文素養及社會關懷。

 

8.親師配合

1.聯絡簿、回條及問卷請確實檢查和簽名。

2.注意孩子回家時間,避免其在外遊蕩或涉足不當場所。

3.多給予孩子關心及注意,孩子若有抱怨或其他情緒反應時,請先傾聽,但勿立刻下判斷。必要時與導師聯繫,瞭解事情經過,與孩子保持良好互動與分享習慣。

 

9.班費的規劃

1.原則上依親師座談會之決議,每學期初約收1000元,以支付相關雜費或藝能科之材料費、影印費或校外參觀活動所需費用

2.支付班級每月電表之冷氣電費。

3.各任課老師所訂講義及考卷費將於期末另行收費(財務媽媽會另列清單,到班收費,再繳交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