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天母國中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
班級經營
3年 15 班 導師姓名:陳允芳
項目 |
內容 |
備註 |
1.親師聯絡方式 |
1.平日請利用聯絡簿溝通 2.可打2871-6728轉258至社會科辦公室或三年級導師辦公室,分機:270 3. 若有需要可到校懇談(請先電話聯繫預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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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活動 |
1.92. 9. 3學校日舉行親師座談會 2.92.12. 6校慶運動會及園遊會 3. 92.10. 7&10. 8第一次段考 92.11.6&11.7第二次複習考 92.11.27&11.28第二次段考 92.12.23&12.24第三次複習考 93. 1.14& 1.15第三次段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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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訴方式 |
1.若學生在學校有特殊狀況,請先與導師溝通反映,並利用聯絡本與導師聯繫。 2.若為有關全班一致性事務之意見,可向班級家長代表反應,再與老師溝通。 3.有關學生權益之事務或制度,先經導師瞭解後,再由導師向學校相關處室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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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輔導與管教 |
1.觀功念恩,對於週遭人事物能心存感激。 2.對於個人行為能有所反省,多欣賞他人之優點。 3.判斷是非的能力,品格的養成。 4.建立學生個人積極主動之學習習慣及態度。 5.協助培養孩子對自我及團體之責任感,並使之互助互重,以期凝聚班上之向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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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級活動 |
依據學校行事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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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級常規 |
遵守上課秩序、按時繳交作業及聯絡簿、作好份內職務、完成老師交代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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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帶班理念 |
1.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達成良好的學習效果。 2.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 3.良好生活習慣的養成與團體生活的適應。 4.使孩子潛能充分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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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親師配合 |
1.聯絡簿、回條及問卷請確實檢查和簽名,除繳回回條外,請於聯絡簿中再次簽名以方便確認。 2.注意孩子回家時間,避免其在外遊蕩或涉足不當場所及注意交友情形。 3.若孩子對學校或班上有所抱怨時,可與導師聯繫或反映,以避免不必要之誤會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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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班費的規劃 |
1. 原則上依本學期親師座談會之決議,並參酌胡老師先前之方式。 2. 設置班級圖書禮券以獎勵學業或表現進步之同學,細節及實施方式等,於家長會時商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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