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天母國中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

班級經營

2 12                                           導師姓名:陳雅娟

項目

內容

備註

1.親師聯絡方式

1.平日請利用聯絡簿溝通

2.可打2871-6728258至社會科辦公室找212導師

3. 若有需要可到校懇談(請先電話聯繫預約時間)

 

2.重要活動

1.93. 9. 18學校日舉行親師座談會

2.93.10.22優良學生選舉

3.93.10.25~93.10.29二年級班際羽球比賽

4.93.12. 18校慶運動會及園遊會

5. 93.10.1210.13第一次段考

  93.12. 212. 3第二次段考

94. 1.18 1.19第三次段考

 

3.申訴方式

1.若孩子回家告知有不愉快事件或被欺負、不平對待等,請先與導師聯絡,瞭解詳情,再請學校進一步處理。

2.若為有關全班一致性事務之意見,可向班級家長代表反應,再與老師溝通。

3.有關學生權益之事務或制度,先經導師瞭解後,再由導師向學校相關處室反映。

 

4.輔導與管教

1.學校老師之輔導管教乃基於善意,目的在教化學生,非責難學生。

2.配合訓導處要求學生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與禮貌,建立符合社會規範之行為。

3.建立學生個人積極主動之學習習慣及態度。

4.協助培養孩子對自我及團體之責任感,並使之互助互重,以期凝聚班上之向心力。

 

5.班級活動

1.早自習及班會除安排考試外,亦安排以下主題活動(1)優良日記分享

        2)成語動動腦練習

        3)英文單字2000背誦

        4)優良影片欣賞

        5)班級圖書借閱

6)報紙閱覽

2.班級校外教學活動:ex參觀展覽或博物館

 

6.班級常規

 

詳見以前所發之班級常規細則

 

7.帶班理念

1.容許孩子犯錯,但勿一錯再錯。

2.讓孩子在被尊重的氣氛中學習,也要孩子學習尊重自己和他人。

3.培養好的學習及閱讀環境,提升孩子視野和胸襟、人文素養及社會關懷。

4.培養孩子正確負責任的態度及自我要求之習慣。

 

8.親師配合

1.聯絡簿、回條及問卷請確實檢查和簽名。

2.注意孩子回家時間,避免其在外遊蕩或涉足不當場所。

3.多給予孩子關心及注意,孩子若有抱怨或其他情緒反應時,請先傾聽,但勿立刻下判斷。必要時與導師聯繫,瞭解事情經過,與孩子保持良好互動與分享習慣。

 

9.班費的規劃

1.原則上依親師座談會之決議,上學期初預計收2000元,以支付相關雜費或藝能科之材料費、影印費或校外參觀活動所需費用(本次擬由原繳交之漆彈活動費用支付,多退少補)

2.支付班級每月電表之冷氣電費。

3.各任課老師所訂講義及考卷費將於期末另行收費(財務媽媽會另列清單,到班收費,再繳交廠商)